在实践中,噪声滋扰的倡导者一般会提交自制的音频,视时间、地点、人为因素、设备等因素而定,对方一般不同意音频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目的。深圳相邻权纠纷律师来讲讲由此导致的赔偿问题。
由于每个人对声音的耐受能力不一样,同一个人的不同分贝的声音,或者同一分贝的声音对不同的人具有高度的职业生理影响,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范围,那么邻居们就有责任制止这种侵犯行为,消除干扰,并赔偿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现实生活中,楼上楼下的噪声是不可避免的。在合理的限度内,楼下居民有容忍噪声的义务。当然,楼上住户应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将噪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楼下住户受到噪声的困扰。
张先生名下有一套办公用商品房,隔壁是宇宙发展公司的经营地。由于我们宇宙有限公司的计算机等电子技术设备可以发出噪声,且全天候不间断工作运行,致使张先生的承租人解除了这些房屋租赁服务合同。
张先生在一个房屋出租时,有意向的客户也均以无法通过接受噪声为由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我国房屋迟迟未能出租。张先生将宇宙对于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必须采取一些根本解决措施,彻底消除屋内的噪声环境污染,并赔偿房屋租金损失、承担本案鉴定费及诉讼费。
该公司辩称,计算机房的噪声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不会影响办公室。房屋不能出租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租金、装修、地点等等。张先生的房子不是租的,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噪声处理,所以不同意张先生的所有说法。
诉讼中,张先生就隔壁宇宙公司机房产生的噪声对其造成的影响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机房白天和晚上运行时,隔壁三个检测点的噪声测量结果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分析鉴定意见,宇宙发展公司可以放置的空调、服务器所产生的声音超过一个国家利益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且未能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管理措施,给他人的正常社会生产、生活方式造成了严重损害,张先生要求我们宇宙公司没有停止侵害,整改消除房内的噪声污染有事实提供依据,法院予以政策支持。
张先生与案外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噪声干扰解除,导致其租金损失,宇宙公司通过对此应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结合在卷证据予以认定。综上,法院判决宇宙公司对机房再次开始进行隔音处理,降低系统噪声至国家安全标准范围之内并赔偿张先生租金损失37万余元。
裁决结束后,宇宙提出上诉,并在二审中维持裁决。
深圳相邻权纠纷律师温馨提示,在相邻关系中,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在不超过容忍限度的情况下,应当容忍相邻不动产的轻微侵权行为。但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动产受害人有权要求受害人停止加重,消除危险,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通过认定存在噪声障碍,来做相应的举证责任。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公司应对房屋噪声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法院裁定公司排除了阻碍和损失赔偿的责任。